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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27 09:48:14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7〕90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着力强化国土资源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仍然存在一些土地利用管理违法违规现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50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17〕85号)要求,结合我县土地利用管理实际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从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纠正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暴露问题。以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为契机,彻底摸清全县土地管理利用现状和问题底数,聚焦问题整改,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虚报不瞒报。

--坚持政府主导,把握政策界限。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事实,有针对的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积极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

--坚持依靠群众,注重维护权益。凡涉及收回土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利益补偿等问题,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批评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正当权益。

--坚持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认真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维护权益长效机制,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通过3至5年的持续整改,不实耕地、存量违法用地全部处置到位,不再出现新的不实耕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幅下降,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列入国家督查台账清单的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城镇空闲土地基本消化使用到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全部收缴到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减量任务得到落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持续稳定。

二、整改任务及时限

(一)消化处置不实耕地。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商政〔2017〕13号)精神,重点对不实耕地数量、结构、成因进行分析,分类处置,防止出现新的不实耕地。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可以复耕的不实耕地,要逐宗落实责任,限期复耕到位;对违反产业政策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不实耕地,必须全部拆除及时复耕;对确实不能复耕、短期内又无法完善手续的,要依法落实占补平衡义务,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永久性占用不能复耕的土地,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类变更,并核减耕地面积。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2008年10月底前全部消化处置到位,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二)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本着“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将批而未供空闲、供而未用空闲、存量建设用地空闲三类空闲土地,明确时序、先易后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逐宗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城镇空闲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将城镇空闲土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相挂钩,严格控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

2017年起,每年完成25%以上,4年内全部完成。2017年8月底前要将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督办整改内容的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三)清理处置违法用地。重点清理处置列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问题图斑清单、卫片执法检查核实及其他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对恶性违法征占土地、违反产业政策用地、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项目涉及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罚到位后,抓紧组织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对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落实,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2018年10月底前全部清理处置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四)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遗留问题。重点解决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和备案的增减挂钩到期项目归还指标遗留问题。要通过调整、核减、撤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拆旧复垦和周转指标归还问题。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规定将拆旧复垦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以及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等措施,多渠道解决复垦资金不足问题。

2017年6月底前要将到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全部归还。

(五)加快解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重点解决经市政府批复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拆旧后复垦验收工作。要抓住全市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的时机,全面排查本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数量、工程进度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建立台账、综合施策、逐个推进;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要通过调整、核减、撤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建新、拆旧复垦及指标归还等遗留问题;要多措并举,多渠道解决拆旧复垦资金不足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项目实施的最大受益者,调动其参与建新拆旧的积极性。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60%以上,2年内全部完成。

(六)清理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重点追缴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认定的、历次审计发现的各类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对采取分年度补偿的,完善拨付办法,限期拨付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严肃查处拖欠、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违法行为。

2017年10月底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应足额拨付到位。

(七)清理追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重点追缴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认定的、历次审计发现的、新发生的各类欠缴土地出让金。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对已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约定时限仍无故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7年10月底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应全部收缴到位。

(八)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要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完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对实有耕地面积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在农用地转用征收中对非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实行耕地“占一补二”,暂停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直至实有耕地面积达到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为止。要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储备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有效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确保耕地保有总量“占补平衡”。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国土资源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依法依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要公开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积极整改。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印发各地问题清单和整改指导意见。各乡(镇)政府要正视问题,主动查找问题,建立台账,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整改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按照“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纠正彻底,处理到位”的要求,逐宗逐件挂账整改、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代,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乡(镇)政府要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定期检查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以及瞒报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停批建设用地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各乡(镇)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组名单


附 件:


夏邑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组名单


组   长:刘海鹰(县长)

常务副组长:卢照堂(县人大主任)

副 组 长:何永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胡百领(县监察局局长)

王全涛(县财政局局长)

张作良(县国土局局长)

刁常在(县发改委主任)

王全华(县水利局局长)

胡清华(县农业局局长)

祁巍华(县林业局局长)

孙宇峰(县工商局局长)

韩民良(县住建局局长)

程亚涛(县规划中心主任)

杨成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丁超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练书礼(国网供电夏邑公司总经理)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戚萧雨(桑堌乡乡长)

李七龙(城关镇镇长)

刘 亚(曹集乡乡长)

刘献涛(胡桥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镇镇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司长虹(业庙乡乡长)

杨 勇(马头镇镇长)

吴卫兵(中峰乡乡长)

韩新峰(罗庄镇镇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张彦杰(何营乡乡长)

赵铁军(李集镇镇长)

张留宪(车站镇镇长)

王 楠(杨集镇镇长)

曹自然(王集乡乡长)

吴秀芹(刘店集乡乡长)

班新领(骆集乡乡长)

彭 嘉(太平镇镇长)

马青松(孔庄乡乡长)

姬志强(韩道口镇镇长)

郭长杰(火店镇镇长)

邵明启(北岭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张作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