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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翟东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时间:2016-04-27 09:03:31 来源:

夏政文〔2015〕8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翟东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

  翟东亮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提请免去:

  刘豫东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马兴杰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夏邑县人民政府县长 梁万涛

                2015年3月26日